【招標公告】通州灣示范區高新綜合園保障房項目一期標識標牌工程(二次)
2024-03-08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通州灣示范區高新綜合園保障房項目一期標識標牌工程(二次)已經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通沿海高新片區開發有限公司,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集團網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愿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2.1.1項目名稱:通州灣示范區高新綜合園保障房項目一期標識標牌工程(二次) 2.1.2項目類型:標識標牌制作安裝 2.1.3工程概況:通州灣示范區高新綜合園保障房項目一期標識標牌制作、安裝,詳見海川花苑標識標線設計任務清單及工程量清單。 2.1.4合同估算價:約62萬元 2.1.5工期要求:中標后 45天內完成。 2.1.6 招標控制價:620874.53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能提供本項目所需的貨物及安裝服務。 3.2投標人為生產廠家或授權代理商(或經銷商),必須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 3.3本項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投標; 3.4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招標人不組織投標人對項目現場的集中踏勘和投標預備會。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可按以下方式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4.2有意愿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單位,請于2024年3月18日14時00分前繳納招標文件服務費,繳納完成后登錄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下載招標文件及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電子招標文件與紙質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需同時攜帶以下資料到場核查,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權)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招標文件服務費轉賬記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賬證明材料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招標文件服務費繳納方式:轉賬(公對公) 戶名:南通海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行江蘇南通人民路支行 賬號: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轉賬必須備注項目名稱+費用類別+投標單位名稱,如“****項目+招標文件服務費+****單位”(備注受字數限制,可簡寫,關鍵性信息需體現)。 (2)開具發票(發票為電子票),需從投標人基本賬戶匯至以上賬戶,若未按要求備注相關信息,則視為投標人放棄開票。 5.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與開標地點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4年3月18日14時00分。 5.2 開標日期:2024年3月18日14時00分。 5.3 開標地點:南通市崇文路1號啟瑞廣場主樓5樓開標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4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gxoucai.com/”網站是本工程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招標信息約定的唯一公開發布媒介。 所有信息資料在網站上一經公布,視為投標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進行了修改,招標人無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網上發出的文件為準。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 投標費用 9.1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9.2招標文件收取費用為人民幣300元/投標人,售后不退,由投標人按規定向招標代理繳納。未交納招標文件費用的,視為放棄本項目投標。無論投標人是否中標,資料費概不退還。 9.3中標單位中標后需向代理單位支付10000元作為項目代理費用,若中標后拒不繳納,視為放棄中標資格。該費用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自行考慮,不另外結算。 10. 聯系方式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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